热线电话:
400-123-4567广告设计制作公司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及新增开云全站累计诉讼、 仲开云全站平台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控股子公司珠海建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原告。
3、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10,533,631.92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由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建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珠海建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开云全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原告就被告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5,677,376.7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4,856,255.18元(自2021年2月7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1月29日);
(3)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上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开云全站平台,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上述重大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740.66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5.07%,涉案金额800万元以上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单个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鉴于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及其他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注:本表仅列示涉案金额人民币800万元以上未决案件。其他小额诉讼案件共8件,合计涉案金额人民币约为834.71万元,均为涉案金额800万元以下案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支持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主体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42.77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适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3)。
2024年5月21日,建艺集团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建艺集团作为保证人愿为债权人与广东建艺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500万元;建艺集团作为保证人愿为债权人与广东建艺零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500万元;建艺集团作为保证人愿为债权人与广东建艺零售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1,000万元,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广告设计制作公司、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上述合同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营业性演出;电影放映;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共享自行车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开云全站平台、代理;广告发布;企业管理咨询;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物业管理;旅客票务代理;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赛事策划;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健康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游艇租赁;船舶租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烟草专卖品批发;酒类经营;邮件寄递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开云全站平台,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计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书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纸制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玩具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外卖递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游乐园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海滩浴场更衣及租借用品服务;寄卖服务;露营地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票务代理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77,1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约为人民币66,582.9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06.3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扫一扫关开云全站公众帐号